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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網路類型 (顺序按覆盖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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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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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e项目(英语:Opte Project)互联网一部分的路由路径可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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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主题 |
「Internet」的各地常用譯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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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陸 | 互联网、因特网、英特网 |
臺灣 | 網際網路 |
港澳 | 互聯網 |
馬新 | 互联网、网际网络 |
互聯網(英语:Internet)是指21世紀之初網路與網路之間所串連成的龐大網路。這些網路以一些標準的網路协议相連,連接全世界幾十億個設備,形成邏輯上的單一巨大國際網络。[1]它是由從地方到全球範圍內幾百萬個私人的、學術界的、企業的和政府的網络所構成,通過電子,無線和光纖網絡技術等等一系列廣泛的技術聯繫在一起。这种将计算机网络互相联接在一起的方法可称作「网络互联」,在這基础上发展出覆蓋全世界的全球性互联網絡稱互聯網,即是互相連接一起的网络。互聯網並不等同万维网(WWW),万维网只是一個基於超文本相互鏈接而成的全球性系統,且是互聯網所能提供的服務其中之一。互聯網帶有範圍廣泛的信息資源和服務,例如相互關聯的超文本文件,还有萬維網的應用,支持電子郵件的基礎設施,對等網絡,文件共享,以及IP電話服務。
按照中国大陆的定义,互联网是指凡是能彼此通信的设备组成的网络就叫互联网。因特网是Internet的译音,指利用TCP/IP通讯协定所建立的各种网络,是国际上最大的互联网,也称“国际互联网”。万维网是一个由许多互相链接的超文本组成的系统,通过因特网访问。在此定义下,万维网是因特网的一项服务,因特网是互联网的一种。不是因特网的互联网还有朝鲜的光明网。[2]不过多数民众并不区分三者,常常混用,简称“上网”。
在1950年代,通信研究者认识到需要允许在不同计算机用户和通信网络之间进行常规的通信。这促使了分散网络、排队论和封包交換的研究。1960年,美国国防部高等研究计划署(ARPA)出于冷战考虑建立的ARPA网引发了技术进步并使其成为互联网发展的中心。1973年,ARPA网扩展成互联网,第一批接入的有英国和挪威计算机。
1974年,ARPA的罗伯特·卡恩和斯坦福的文頓·瑟夫提出TCP/IP协议,定义了在电脑网络之间传送报文的方法(他們在2004年也因此獲得图灵奖[3][4])。1983年1月1日,ARPA网将其网络核心协议由NCP改变为TCP/IP协议。
1986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建立了大学之间互联的骨干网络NSFNET(英语:NSFNET),这是互联网历史上重要的一步。在1994年,NSFNET转为商业运营。1995年隨著網絡開放予商業,網際網路中成功接入的比较重要的其他网络包括Usenet、Bitnet和多种商用X.25网络。
1990年代,整个网络向公众开放。1991年8月,蒂姆·伯纳斯-李在瑞士歐洲核子研究組織建立了HTML、HTTP和最初几个网页之后两年,他开始宣扬其万维网项目。在1994年晚期,公共利益在前学术和技术的互联网上稳步增长。1996年,“Internet”(互联网)一词被广泛的流传,不过是指几乎整个的万维网。
其间,经过一个十年,互联网成功地容纳了原有的计算机网络中的大多数(尽管像FidoNet的一些网络仍然保持独立)。这一快速发展要归功于互联网没有中央控制,以及網際網路协议非私有的特质,前者造成了網際網路有机的生长,而后者则鼓励了厂家之间的兼容,并防止了某一个公司在網際網路上称霸。
網際網路的成功,可從“Internet”这个术语的大、小寫分化窺知一二。最初,互联网一詞代表那些使用IP協定架設而成的網路,而今天,它已引申泛指各種類型的網路,不再侷限於IP網路。於是以小寫的互联网(internet,開頭的「i」是小寫字母)為任何分離的實體網路之集合,這些網路以一組通用的協定相連,形成邏輯上的單一網路。而大寫的互联网(Internet,開頭的「I」是大寫字母)專指前身為ARPA網,後使用IP協定將各種實體網路連結成此單一邏輯網路。大寫的互聯網是小寫互聯網的其中一種形式,反過來卻不然。[5]2002年起,有学者开始提议将“internet”一词用小写表示,理由是互联网已经成为人类生活的一部分,失去了专有的意义[6];2016年,美联社认为“互联网”已和“电话”一样成为一件一般的事物,不具有专属商标的意义,于是开始在其格式手册中规定“internet”和“web”一词全部小写,纽约时报也随后跟进,[7][8]但同时亦有媒体提出不同意见[9]。
網際網路协议套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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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層 |
傳輸層 |
網路層 |
連結層(英语:Link layer) |
有关網際網路的协议可以分为3层:
網路連接技術(Internet接入技术)是用户与網際網路间连接方式和结构的总称。任何需要使用網際網路的计算机必须通过某种方式与網際網路进行连接。網際網路接入技术的发展非常迅速:带宽由最初的14.4Kbps发展到目前的100Mbps甚至1Gbps带宽;接入方式也由过去单一的电话拨号方式,发展成现在多样的有线和无线接入方式;接入终端也開始朝向移动设备发展。并且更新更快的接入方式仍在继续地被研究和开发。
根据接入后数据传输的速度,Internet的接入方式可分为宽带接入和窄頻接入。
常见民用宽带接入:
常见民用窄頻接入:
网络应用技术在此指称所有与网络应用相关的技术。随着網際網路的不断发展,网络应用的多样化,以及硬件设施的飞速发展,网络应用技术也向着更多样、更复杂的方向发展。网络应用技术可能可以概括为以下这些技术,这一概括可能并不准确,其主要目的在于罗列与网络应用相关的技术。
经过多年的发展,互联网已经在社会的各个层面为全人类提供了便利。电子邮件、即时消息、视频会议,网络日志(blog)、网上购物等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一种生活方式;而基于B2B,B2C等平台的电子商务,跨越洲际的商务会谈以及电子政务等等为商业与政府办公创造了更加安全,更加快捷的環境。但是随之而来的不全是正面的影响,垃圾邮件、网络蠕虫病毒、恶意代码、惡意軟體等等也影響著人们的正常生活。
互联网给電腦病毒传播提供了非常快速迅捷的通道,病毒的破坏能力也因为网络的四通八达大大地加强。最近几年,全球多間公司蒙受巨额经济损失和上亿台计算机丢失数据。计算机病毒比上个世纪更具有伪装性和感染能力,而且从被动传播向主动进攻转化。它们甚至具有了部分人工智能,可以判断目标计算机是否已经感染,是否有防病毒监控程序,甚至可以主动终止这些监控进程。
恶意程序是从恶意代码发展出来的一种基于插件技术的计算机程序,不同的是它们可能根本不需要可执行文件,只需要若干的动态链接库文件(文件后缀是dll)就可以借助Windows系统正常工作。
这类程序可能是用户无意识安装到系统中,也可能是自动被安装的。它被安装到系统中,随操作系统启动,一般这类程序除了工作进程还会有守护进程,如果发现主进程被删除或者重命名,守护进程会自动生成一份新的拷贝,所以很难卸载,即使表面上卸载掉了,下一次系统启动时还会重新出现。
恶意程序从表现上看不算是病毒,因为它并没有破坏性,不会危及系统,只是出于商业目的,属于商业行为。但是它严重影响了计算机用户的使用,而且如果编写不当很容易导致系统运行变慢、性能下降,甚至给黑客留下后门。所以大部分杀毒软件把他们当成病毒处理。
截至2019年3月,全球約有43億網民,互聯網普及率是56%。 [10] [11]
截至2011年,互联网普及率最高的國家或城市為冰島(97.8%);第二至第五位分別是挪威(97.2%)、瑞典(92.9%),福克兰群岛(92.4%)及盧森堡(91.4%)。[12]
2006年時,經濟合作發展組織调查显示截至2005年底,宽带上網(Broadband)普及率的前五名分別為冰島(26.7%)、韩国(25.4%)、荷蘭(25.3%)、丹麥(25.0%),以及瑞士(23.1%)。而美國在所有工業化國家中排名第12。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2019年2月发表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中国的网民数量达8.29亿人,为世界首位,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9.6%,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仍远落后于互联网发达国家。[13]
網路文化是指在網路上發展出來的特有文化及行為。
网络封锁是指个别政府或者机构出于政治或者经济的原因,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对某些网站或者服务的访问。
例如在一个公司裡,为了防止员工在上班时间访问网站或使用如腾讯QQ、Skype等软件进行聊天而导致劳动效率大幅度下降,公司的网络管理员通常会使用硬件防火墙封闭来自目标服务器的80端口服务或仅封锁部分网络协议(如UDP),这样几乎所有的Web服务都会瘫痪或部分网络聊天工具不能被正常连线,公司的员工就不能在上班时间访问WEB页面或仅可以访问WEB页面但不能使用聊天软件。一方面降低公司互联网接入的流量,另一方面可以让员工安心工作。
在某些国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沙特阿拉伯政府认为部分敏感信息(政治、宗教等)不能散布到国内民众中,所以这些国家政府利用信息技术过滤、封锁了一些包含敏感信息的国内、国外网站,以防止民众访问到这些网站[14]。个别国家,如朝鲜,则完全禁止普通民众访问境外网站,民众只能访问由政府开设的国内网站[15]。
网络内容审查是一种对网络承载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对部分内容进行过滤、删除、关闭等行为,内容审查通常伴随对相关人员与组织的行政处理。网络审查主要针对危害国家安全、侵犯版权与个人隐私、通过网络进行违法活动以及对不道德的行为进行宣传和教唆等行为。许多国家都有相关立法,并且在政府设有相关部门进行监控和管理。在中国,公安部门、国安部门及新闻宣传等部门联合承担相关行政权责,并辅以防火长城等技术手段对网络活动进行严密监控。然而对网络内容的审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言论的自由,在何种程度上、采取何种手段进行网络审查一直是争议的话题。在美國,由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為首自2007年起開始實施的最高機密等級電子監聽計劃,該計劃可監聽美國本土以外的使用者、或任何與國外通訊的美國公民。參與此計划的前中情局(CIA)雇员斯诺登在2013年5月將檔案複製後前往香港並將此計划公諸於世,然后於2013年6月6日,在英国《衛報》和美国《華盛頓郵報》公開[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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