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堡(英语:Hamburger;美式英語多簡稱為Burger),也被稱作漢堡包,是指使用圓形麵包內夾餡料的一種食品,製作方式與三明治類似,現今被普遍視為美式速食的代表。其餡料以漢堡排為主,並附夾上若干配料(以蔬菜和芝士為主)和調味料。在英語中,「Hamburger」意为「來自漢堡城的」,故既可以用來指整個漢堡包,也可以單指漢堡排本身。
词汇汉堡包hamburger是德国第二大城市汉堡的衍生[1],该城有很多人移民美国。在德语中,堡Burg意思是碉堡。汉堡包 Hamburger是对汉堡人的称呼。这与热狗 frankfurter 和香肠 wiener 是根据法兰克福人和维也纳人的称呼是一样的。
词汇 "burger"或中文的「堡」,是逆向构词法[2],通常用在不是牛肉的漢堡,如水牛堡、鸡排堡、鹿肉堡、或是素堡。
汉堡包是由两片面包夹肉饼而成。1901年,由丹麦移民路易斯·拉森峰在康州紐黑文市的路易斯餐厅发明。[3]对手查理·纳格林、弗兰克与查理·门彻思、奥斯卡·韦伯·比尔比、弗莱彻·大卫都声称自己才是原创。[4][5]“白城堡”餐厅根据奥托·考斯的消息将汉堡包追溯至德国汉堡城。[6]然而,在1904年的圣路易斯博览会上,《纽约论坛》报将汉堡包报道为“路边小贩的创作”时[5],原创者的争议就没了完。根据ABC新闻的总结,“其中一个问题是汉堡包缺乏成文历史。另一个问题是在博览会后汉堡包变得十分流行,从一个小贩那里一夜成名。它很可能是由来自国家不同地区的多人智慧的结晶。”[7]
康奈迪克州纽黑文路易斯餐厅的路易斯·拉森峰被美国国会图书馆官方认定,承认他在1900年卖出了第一份汉堡包和牛排三明治。[8][9][10]纽约杂志称
汉堡的形式常常随着地区的不同而变化。
傳統的美式漢堡,內餡除了漢堡排外,並附夾上若干配料和調味料(如番茄醬、芥末、蛋黃醬、生菜、番茄、洋蔥、開胃小菜、鹽漬小菜、芝士等),而麵包可以是圓麵包(小圆面包)或吐司。许多国家用的是小圓麵包。而绞碎牛肉肉饼的厚度取决于提供的餐馆,一些地方的汉堡牛肉肉饼重达两磅。也有諸多不是夾牛肉而夾魚排、雞排、豬排、海鮮、煎蛋的各種漢堡,甚至有摩斯漢堡用米飯烤成的硬排代替兩片麵包的「米漢堡」。
在美国和加拿大,汉堡包主要有两种形式:快餐和单点。单点的配料很多,包括生菜、番茄、洋葱、酸黄瓜等。炸薯条常常与汉堡包配在一起。奶酪也常常可选,或是融化在肉饼上,或是以碎渣形式洒上。
调味品也会加在其中,或是单独列出,如芥末酱、蛋黄酱、番茄酱、烤肉酱等。其它配料包括培根、奶油果、蘑菇、辣椒酱、鸡蛋、菠萝、小鱼、香肠、熏肉、烤肉等。
1980年代,隨著美國的連鎖速食店麥當勞在亞洲地區的推廣,中文的汉堡一詞已經演化成為所有帶有小圓麵包做成的三明治的代稱。
亞洲地區的汉堡的做法和材料隨著不同的地區而異:一般一定會有切開的小圓麵包,中間夾著各式各樣的食材和醬料,除了最典型的牛絞肉肉餅、生菜、番茄片、洋蔥和漬黃瓜之外,還有鳳梨(菠萝),豬絞肉肉餅,海鮮等等不同的選擇。而另一方面,汉堡在亞洲以外的地區仍然是餐廳內標準的食譜之一。有不少亞洲人因為習慣了只在快餐店才可以吃到汉堡,對於在餐廳內花十數美元來買一个汉堡的行為會感到奇怪,因為他們會覺得不值得;但西方則把它視作一道菜色看待。
在中國大陸,最大的外资汉堡快餐連鎖店是麥當勞、肯德基和汉堡王,在各地開設有分店。另外中國大陸有很多规模不大的漢堡包快餐連鎖店,销售受兒童歡迎的漢堡。如Peter Burger、德克士等。
在超級市場和街頭小店,顧客也可以從麵包貨架上選購“漢堡”。然而這些未有冷藏的所謂“漢堡包”,只不過是剖開的大面包,中間夾上一薄片的火腿,並且鲜有或沒有調味品或蔬菜。這些漢堡部分是傳統的廣東式 “叉燒包”的半西化產物。曼可顿曾试图将原汁原味的汉堡摆上货架销售,但因价格昂贵销售欠佳而最终停止生产。
香港現存其中一間最早的漢堡包(什港包)專賣店為時新快餐店,於1950年代至1960年代成立。漢堡包在香港主要于連鎖快餐店如麥當勞銷售,但香港麥當勞在菜單上把「漢堡包」寫成別字「漢堡飽」,這一錯誤使得不少包餅店跟隨成為「飽餅店」。
日本的漢堡叫hanbāgā(ハンバーガー),也有單賣肉餅(不加麵包),一般稱為"hanbāgu"(ハンバグ) 或"hanbu"(ハンブ)的漢堡排。採用排餐式的吃法,並有著各式的變化,成為了頗具日本風味的餐點,甚至開創以米飯代替麵包的「米漢堡」。
中華民國主要以麥當勞、摩斯漢堡和肯德基為三大漢堡店。近日的摩斯漢堡展店積極,有直逼麥當勞的趨勢;漢堡王以大臺北和高雄市為主要營業區域;結合中式餐點特色的本土業者丹丹漢堡,則集中於臺南、高雄、屏東。以上這些店在當地可說是相當受歡迎。此外在中華民國,漢堡同時也是西式早餐的代表,多數早餐店皆供應各式口味漢堡和其他三明治,並搭配奶茶或咖啡等飲料。這類西式早餐店以小型加盟連鎖的方式密布在各地,早安美芝城、麥味登、美而美、拉亞漢堡是其中較早上市的連鎖西式早餐店代表。另外,台式小吃「刈包」也常被暱稱為「中華民國漢堡包」或「包包」,近來吹起一股小吃創新的風潮中,開始發展出搭配在地精釀啤酒的「台酒配台食」餐酒品飲美學,成為中華民國創意小吃的典型代表。
連鎖快餐店每日製造大量漢堡包,也浪費不少每日的剩品,在種植、飼養、生產、包裝、運輸等工序,對大自然環境資源的消耗和浪費甚大(尤其是飼養若干重量的肉類需要消耗。以水為例,每製造一個漢堡包,就消耗了共2400公升虛擬水(製造成品時及其所用之原材料時直接或間接消耗的水量)。[11][12][13]
漢堡包中鮮有煮熟的蔬菜,可能無法攝取足量的維生素,進而導致許多健康問題,另外,漢堡包中含有大量脂肪,可能會引起肥胖等問題。
美國人常以漢堡作為正餐食材。
厄普頓·辛 克萊斯(Upton Sinclair Jr)在1906年寫了一本名為"The Jungle"的小說,此書揭露了肉類包裝業的惡劣衛生情況,因此很多美國人不敢吃經過加工的牛肉。1920年代,Billy Ingram(漢堡店White Castle的創辦人之一)展開一個公關活動,重整在餐廳售賣的漢堡包的形象,促使漢堡包成為受人喜愛的食物。David Gerald Hogan 在他的書《Selling them by the Sack: White Castle and 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Food》中,認為漢堡包能成為現今流行的食物,Billy Ingram和White Castle應記一功。他也認為Billy Ingram和White Castle引領如“麦当劳”等的後來漢堡包店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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