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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帶是一種交通工具上的主動式安全裝備,還會與安全氣囊連動成為車輛的被動安全系統。
兒童可使用加高座椅以配合安全帶的高度。
三點式安全帶是汽車上非常重要的被动式安全裝置,其作用原理是偵測織帶被拉出來的加速度以鎖定織帶。假如織帶被拉出來的加速度過高,轉軸的轉速太快使得加速度偵測器感受到的離心力大於彈簧對卡榫的拉力,此時卡榫被甩出,使得轉軸被卡死而織帶無法繼續被抽出。反之,只要將織帶放鬆,卡榫會被彈簧拉回,轉軸也會被釋放,安全帶便放鬆了。
現今的汽車三點式安全帶設定鎖定的條件大致為:
大多數小型車的三點式安全帶一端安裝在車的B柱(前座)或C柱(後座),早期的高度為固定無法調整,造成身高較矮的乘客繫安全帶時的困擾,現今越來越多車款改用高低可調式安全帶。另外少部份車款曾配備自動上肩式安全帶,安全帶會沿著A柱內側邊的滑軌在關門後自動滑到B柱並固定。
非常早期的車輛沒有安全帶,由於車體安全結構的概念還沒形成,人們認為甩飛出去比在壓扁的鐵罐車體內好,但後來許多案例後發現,車禍者並非被拋躑車外而碰撞死亡,反而是因為軀幹卡在車門,或是距離車輛殘骸過近,被自己駕駛的車所壓過,於是改變了安全觀念,認為固定在車內才是有效的生存要件,透過潰縮結構和強固結構組合,來保障車室空間並吸收外部衝擊,另外,安全帶絕對只能一人使用,不可多人共用。現代的車輛雖然能減少碰撞的結構變形,但若不繫安全帶,汽車撞擊時可能使乘員:
大多數國家和地区均規定前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
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6]。开车不系安全带的司机会被处以50元人民币(下同)罚款和记2分的处罚;乘客不系安全带则会被罚款50元人民币。[7]原则上,小车后座的乘客也是需要系安全带的,但是鉴于一些车的后座并没有配置安全带等原因,交警主要还是对驾驶员和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情况进行处罚。[8]不过,广东省深圳市从2016年7月4日起,对不系安全带的后排乘客开罚。驾驶员一经被警察发现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将被罚款,其中普通市区路段罚款200元,高速路和快速干线罚款500元。但新规只罚司机,不罚乘客[9]。另外,根据2017年3月25日实施的新《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后排乘客也要系好安全带,否则将被罚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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